为进一步充实我院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决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的记录工作。
4、根据法官指示,做好文书送达工作。
5、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6、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主义公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3、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二)具体岗位条件
1、性别不限。
2、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日至1997年5月日期间出生)。
3、文化程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有一年以上相关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4、具备熟练的文字录入技能。
5、安心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
6、本院其他聘用人员报考该职位的,报名条件按照本院《关于开展在职聘用制书记员考核方案》(岩中法[2016]105)文件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均为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1211(龙岩大道)。
3、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附后),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于报名截止日期前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原件正反面);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
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
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6)原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等出具的工作及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原件。
(二)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技能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计算机文字速录水平,测试形式为听打,在120字/分钟的语速下,播放5分钟时长录音资料,以应试人员输入的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达到60%准确率的为合格。
2、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写作能力,参加笔试人员为技能测试合格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出现缺额时按排序进行递补。
2、政审:政审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采取走访了解等形式。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
本院其他聘用人员入围体检和政审的,按照本院《关于开展在职聘用制书记员考核方案》(岩中法[2016]105)文件执行。
(四)岗前培训。结合书记员工作特点,开展岗前培训。
(五)签订聘用合同。岗前培训合格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院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办法,月平均收入3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
联系电话:0597-2989119、2989881
附件:《报名表》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8日
附件下载: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来源:
http://www.lyrcw.com/web/frontends!enterPage?forwardpage=zxDetail&articleid=20170518002048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