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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2017年4月公开招聘1名行政辅助人员

时间:2017-04-28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梨树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1名(女法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转业军人、警察专业、球类专长优先;(2)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52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从事法院行政辅助人员工作相应的专业技能;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52日至511日(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

梨树区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467—25823332582012

3.报名手续:

报名者须提供本人学历证、身份证及户口本,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1寸登记照片3张;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分值20分;

2)面试分值30分;

3)体能测试50分。

(三)考核:

考试合格者,由梨树区法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聘用审批: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2.如在聘用或试用期期间,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出台法院聘用人员相关政策,要求法院进行聘用人员制度改革的,以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政策为准,聘用人员的聘任合同终止;

3.被聘用后,聘用人员至少需在本院工作满三年后才可离职。

三、工作待遇

1.工资待遇及保险标准参照我院现有聘任人员标准,具体情况面议;

2.试用期六个月。

四、本简章由梨树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梨树区法院行政辅助人员(法警)报名登记表

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

2017426

来源:

http://jxls.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086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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