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检察工作需要,大竹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15名
二、招聘职位
检察辅助岗位
三、岗位职责
协助、负责检察行政事务性工作或协助检察官办案过程中的事务性、技术性、保障性、服务性辅助工作。
四、原则和方式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居住地在大竹县境内。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检察辅助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截止2017年1月31日。
5.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须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及以下要求: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听,无残疾,无嗅觉迟钝,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以上。
7.同等条件下,以下对象优先招用:
①具有文艺(舞蹈、主持、演讲、表演、声乐等)、体育(篮球、羽毛球、田径等)、播音、摄影摄像、音视频编辑、动漫制作等特长爱好。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③具有法律、新闻、汉语语言文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④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⑤具有1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人员;
⑥取得C1驾驶以上执照并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反对党的基本路线,有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本人或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吸毒、赌博、酗酒、色情、纹身或其它不良品行的;
(7)尚在服务期内的工作人员或在校生、现役军人;
(8)其他不宜招聘为检察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招录程序为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大竹长安网”“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大竹党政网”“大竹之窗”“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zgscdzjcy)”“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等媒体发布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①提前在网站上下载《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招录检察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填写并打印后现场提交;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④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⑤具有优先招用资格的人员报名时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到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大竹县竹阳镇竹阳东路23号)406办公室报名,材料初审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3.报名时间:
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资格审查。由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7年2月8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2月9日14∶00-17∶00,领取地点:大竹县人民检察院406办公室。
七、组织考试
招考人数和报考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研究后可调减开考比例,并面向社会公告。
(一)笔试(占50%)
重点内容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能力测试》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7年2月10日上午9:00至11:00,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占50%)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进行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笔试人员可全部参加。
面试主要测试应招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综合文化素质、应变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等。
面试时间:2017年2月15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聘用检察辅助人员人选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组织实施部门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聘用。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组织的上岗业务培训,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年一聘。劳动合同原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管理及考核。对招聘的辅助人员实行标准化管理,由县检察院每年年终对所聘辅助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三)薪酬及待遇。检察辅助人员薪酬按每月1380元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期间提供早、午餐。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领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大竹县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群众对招聘工作实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联系到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在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zgscdzjcy)”“官方新浪微博”等媒体公示。
未尽事宜由大竹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为:0818-6217000。
大竹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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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www.dz.dazhoupeace.gov.cn/system/20170110/000388392.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