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北碚区施家梁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方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数量
招聘劳动仲裁调解员2名。
三、岗位职责
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规定对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做好调解案件统计及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了解公益性岗位的性质,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本市户口,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16日后出生),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劳动仲裁调解工作经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制或治安处罚的,或者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
2.报名地点:施家梁镇社保所(镇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023-682680161399658642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4张,及有关符合条件的材料。
六、考试相关事宜
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6名进入面试环节。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用。
七、公示、聘用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公示人选。公示人选确定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一致,试用期满考评合格者方可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予以辞退。所招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否则终止聘用合同。
八、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由北碚区施家梁镇人民政府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其岗位补贴与现有同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同(2900元/月),北碚区施家梁镇人民政府为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拟聘用人员承担。
九、本公告由北碚区施家梁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北碚区施家梁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来源:
http://www.cq.gov.cn/publicinfo/web/views/Show!detail.action?sid=4266534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