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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仪陇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119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11-03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仪陇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19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仪陇县人民医院、仪陇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仪陇县中医医院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2.仪陇县第二人民医院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医学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人员。
3.仪陇县乡镇卫生院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人员。
4.仪陇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仪陇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仪陇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县(市、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取消招聘资格。
在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中,每个考生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违者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
⑴仪陇县人民医院、仪陇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仪陇县中医医院
2017年11月13日8:30—18:00在川北医学院(顺庆校区)招生就业处报名。
2017年11月14日8:30—12:00在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双选会现场报名。
⑵仪陇县第二人民医院、仪陇县乡镇卫生院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8:30—11月15日12:00。
报名地点:川北医学院(顺庆校区)招生就业处。
4.报名所需资料:
⑴《报名表》1份(见附件2);
⑵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⑶毕业证(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需写明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历层次等情况)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⑷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考生考试成绩,总分100分。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范围: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
⑴仪陇县人民医院、仪陇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仪陇县中医医院:2017年11月15日上午8:00。
⑵仪陇县第二人民医院、仪陇县乡镇卫生院:2017年11月16日上午8:00。
3.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岗位招聘名额,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24日上午8:00在仪陇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且责任自负。
4.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由仪陇县人社局牵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已取得毕业证体检合格的人员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籍档案送到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www.yilo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
七、待遇与管理
1.本次属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
2.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被聘人员的流动管理按《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文件执行,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信息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仪陇县人社局0817—72168617216068
仪陇县卫计局0817—7233611
(二)监督电话:
仪陇县监察局0817—5158932
仪陇县人社局0817—7216063
附件:
1、仪陇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仪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仪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二仪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一仪陇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来源:
http://www.ncpta.gov.cn/NewsDetail.aspx?ID=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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