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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西昌市凉山州林业局关于局直属事业单位凉山州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招聘3名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时间:2017-09-07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凉山州林业局研究,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和凉山州林业局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简要)
凉山州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凉山州西昌市健康路140号 主要从事林业产业的指导、报务等工作。
二、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如下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均可报名。
公开考核招聘单位 公开考核招聘人数 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 年龄 学科或专业
凉山州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 3名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林学、森林经理学、森林保护学、森林培育、林木遗传育种、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学类经济林方向。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单位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及解聘持续),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聘报名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各种资格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报考。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9月11日。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
(2)报名方式:考生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①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凉山州林业局人事科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具体地址:西昌市健康路140号。
②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好《凉山州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学位证、1寸免冠近照、相关资格证等经扫描成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1094605681@qq.com。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从9月11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9月15日18:00结束。
(3)资格复审:由凉山州林业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9月22日前到凉山州林业局人事科(西昌市健康路140号)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解聘手续,县级及以下单位应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聘手续。
2、报考者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差旅费等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凉山州林业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面试领导小组确定。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凉山州林业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四)考核
体检结束后,由凉山州林业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政审,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
凉山州林业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凉山州林业局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凉山州林业局上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擅自辞职,不得调离所聘单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五、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到凉山人事考试网、凉山州林业局网站的网页上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公告、通知,或与招聘单位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凉山州林业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219324618481265835(凉山州林业人事科)
监督电话:0834-2161456(凉山州林业局监察室)
附件:报名表.doc
凉山州林业局
2017年9月5日
来源:
http://www.lsz.gov.cn/lyj/rsrm30/4830823/index.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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