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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仲裁委员会2017年招聘1名办案人员公告

时间:2016-12-20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为加强工作力量,黄冈仲裁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案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1名。

三、招聘条件

()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法律(法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1230日以后出生)。通过司法考试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112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1220日至201719(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黄冈仲裁委员会招聘办案人员报名登记表》到现场报名。

2、笔试

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步安排在2017113日左右)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初步安排在2017113日左右)

4、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标准。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5、聘用

对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黄冈仲裁委员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性质及待遇

1、聘用人员系黄冈仲裁委员会合同制工作人员。

2、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一年一聘。试用期满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按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支付人员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

4、工作及休息制度,按法定要求和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冈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黄冈市仲裁委员会(黄商购物中心对面人民防空大楼13)

联系人:张超展

联系电话:0713-835826013871990992

黄冈仲裁委员会

20161220

黄冈仲裁委员会招聘办案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

http://www.hg.gov.cn/art/2016/12/19/art_36_107121.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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