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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2016年10月公开招聘1名编制

时间:2016-10-21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

2.岗位名称:窗口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10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1530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1027—28(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二楼210室(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33号);联系人:蒋老师:0574-65710503、王老师:0574-65778593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

20161020

来源:

http://www.xiangshan.gov.cn/art/2016/10/20/art_18864_461997.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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