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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6年9月招考5名速录员的简章

时间:2016-09-20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速录员5名。职责:担任案件记录、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

工资待遇:按厦门市机关编外工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住宿自己解决。

二、报名条件

㈠速录员职位: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6101日(含)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5、书写字迹端正,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打字速度达到普通1级以上水平(每分钟录入80个字以上);

6、厦门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㈠公布招聘信息:在厦门人才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局域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招聘单位、招聘名额、招聘条件和招聘办法等有关事项。

㈡报名和资格审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于9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湖滨北路115号)三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㈢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作为逐轮淘汰的依据。具体程序和办法说明如下:

1、笔试: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速录员职位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及计算机应用。笔试以上机操作方式进行。笔试方式另行规定。

2、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速录员按招聘职位名额12的比例取相应的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2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名额确定进入政审考核人选。

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㈣体检和政审:按与招聘职位名额相同数量的人选作为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政审要求参照公务员标准。

㈤聘用: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为聘用对象,由录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联系办法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人陈石,电话:5306920;李俐雅,电话:5306725

本简章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O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来源:

http://www.xmcourt.gov.cn/ygsf/qtgg/201609/t20160919_38119.htm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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