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警务工作需要,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为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式组织招聘,重点考察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男性47名,女性3名),其中勤务岗位47名,文职岗位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政治立场坚定,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有四川省内常住户口;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退军人报考勤务岗位可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公安及司法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或曾就职于公安机关的警务辅助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或色弱,左右裸眼视力4.6(含)以上,左右矫正视力4.9(含)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伤疤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驼背,无严重的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疾病。其他条件参照《公务员体检聘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符合上述招聘条件,且具有财务、散打、武术、计算机应用、文秘类等专业技术技能者优先聘用(以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或工作实绩证明材料为依据);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聘用。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材料。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作地点及主要职责
本批次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地点均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所辖区域内,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一)协助民警开展辖区治安巡逻防范工作;
(二)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协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
(三)协助民警盘查堵控违法犯罪嫌疑人和可疑物品,保护案事件现场,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协助民警开展文书处理、图像采集、非涉密档案登记管理、接线查询、视频监控巡查、财务和各项公安业务采集录入工作;
(五)完成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其他非执法、非涉密性辅助任务和工作。
五、工资及待遇
1.应发工资2970元/月;
2.伙食补贴300元/月;
3.年终考核奖励4200元+1个月应发工资(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4.按国家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统一提供住宿。
六、招录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报名人员如达到200人,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院内(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内,机场高速入口前方10米可见公安局标志牌;应聘人员可在市内岷山饭店附近乘坐机场专线大巴到机场。)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本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需2份)、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笔试
1.时间:2016年9月7日,分两批次考试,第一批次
09:20-10:50,第二批次11:00-12:30。(应聘人员具体笔试批次另行通知)
2.地点: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2号楼4楼会议室。
3.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公安工作常识。
(三)面试
1.时间:2016年9月9日09:20。
2.地点: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2号楼3楼会议室、4楼会议室。
3.内容:以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特长为主。(文职岗位加试财务知识、文字处理软件使用和办公设备使用)
(四)成绩分配比例及附加分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附加分。总成绩将在成都人才网上(http://www.rc114.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1.公安及司法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曾就职于公安机关的警务辅助人员有立功受奖情况的,视立功受奖情况可在总成绩后加3-5分。
2.具有财务、散打、武术、计算机应用、文秘类等专业技术及其他专业特长的应聘者,凭相关证明材料,视情况可在总成绩后加3-5分。
3.上述两项加分可累计,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五)体检
1.时间:2016年9月18日09:00。
2.地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医救中心。
3.注意事项:体检费用自理(80元/人)。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应聘环节。体检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七、考察及培训
(一)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
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二)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将组织考察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7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被聘用人员,由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决定终止或续签合同。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使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考试招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5205229。
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2016年8月25日
来源:
http://www.rc114.com/html/news/2016/0825/15939.htm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