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业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商业学校创建于1960年,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建设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主要承担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及培训等工作。因教育教学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名。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3、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除财务管理、总务项目管理、教务管理专业岗位外,其他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8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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