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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丰才字[2016]0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83名(含卫生系统市直单位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职位所需条件的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硕士毕业生。
已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内未转编)的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之列。
二、招聘职位
详见《2016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4.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5.研究生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详见《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规定的人员。
四、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4日8:30-7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只接受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
3.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上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未拿到毕业证的可暂缓),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1张,属丰城市外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