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两年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者优先。
4、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35周岁。
三、工资福利待遇
大专学历:基本工资1400元+绩效工资600元。
本科及以上学历:基本工资1600元+绩效工资600元。
(基本工资含五险个人负担部分)
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
四、 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2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并投递至邮箱:77647595@qq.com。
五、面试内容及时间
1、面试资格。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通过初审人员,本单位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昆仑大道325号。)
六、体检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应到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三塘镇政府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由兴宁区三塘镇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核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八、报名咨询电话
0771-5820388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