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期公开招聘派遣员工公告》精神,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拟聘用下列2名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6年8月24日-8月30日),监督电话:63488863(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用工单位 | 招聘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专业 |
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 | 专职调解员(社区矫正协理员) | 林海丹 | 女 | 电子商务 |
温州市洞头区鹿西乡人民政府 | 消防车驾驶员 | 褚华霖 | 男 | 行政管理 |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4日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