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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黔东南州岑巩县华储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16-08-26来源:岑巩县人民政府

为促进我公司持续发展,经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责

1.做好各类文字材料撰写、公文核稿及制作、调查研究等工作。

2.协助领导做好行政办公管理工作。

3.完成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

二、人员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各类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文秘(或中文)相关专业;

7.性别不限;年龄22周岁(1994年8月31日前出生)至35周岁(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8.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家庭居住在岑巩县新兴城区范围内的优先。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至8月2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岑巩县华储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岑巩县新兴城区政府大楼侧面,六七五处办公楼二楼)。

报名咨询电话:0851-3571747,联系人:叶明。

2.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

(3)个人简历1份。

3.资格审查

2016年8月29日至8月31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或考核

2016年9月1日,组织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笔试或面试),公布考试成绩。

5.体检

2016年9月6日,根据考试或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岗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按考试成绩递补体检人员。

6.考察

2016年9月7日至9日,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体检合格人员当中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确定拟招聘人员

2016年9月9日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6日。

8.签订劳动合同

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2016年9月20日,由岑巩县华储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总额为1500元/月/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其收入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800.00元/月;

(2)绩效工资:1300.00元/月;

(3)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单位发展情况,参照地方城镇人均收入水平,每年适当调整招聘人员收入。

四、其它事项

1.招聘工作各阶段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本公告由贵州储备物资管理局六七五处劳动人事科负责解释;

3.本次招聘工作由贵州储备物资管理局六七五处纪委、工会全程监督。

4.工作地点:岑巩县新兴城区。食宿自理。

岑巩县华储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23日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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