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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时间:2016-07-08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现有六盘水市民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西福园公墓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市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市民生物资商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4家全资子公司。根据市住投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市住投公司董事会研究,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党委及市人资社保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程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考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招考计划、发布招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考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考职位详见《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性格开朗、思维清晰、反应敏捷,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4.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招考信息

分别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lps.gov.cn)公开发布招考简章。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本招考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止(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市住投公司人力资源部(六盘水市钟山区原管委会大楼18楼1805室);联系电话:0858-8327567。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核后原件退还本人;

2.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核后原件退还本人;

3.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发表的论文、科技成果、校级以上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核后证书原件退还本人;

5.《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6.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原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行承担。招考职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

六、资格初审

1.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其他资料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考务费人民币100元,未缴纳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报名截止日后,招考职位计划人数与最终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务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的,该职位招考计划将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在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并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但必须重新填写报名表。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过程中核查出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一科,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1.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证件不齐全的不能参加笔试。

2.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对象人数1:3的比例(含1:3)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六盘水市民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进行公布。

2.招考领导小组按照《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该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招考计划。

(三)面试

1.面试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提问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1.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在招考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在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5.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考考试中被确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十、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信息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凉都·六盘水市民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进行发布。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向公司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其他证明文件。超过规定时限不能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其他证明文件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应按市住投公司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7个工作日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及本方案的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市住投公司2016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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