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慈善会发展需要,经区民政局慈善会与南州劳务有限公司协商,现面向社会招聘从事财务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由綦江区南州劳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到綦江区民政局慈善会从事财务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慈善事业,身体健康;
4.年满35周岁以下;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财务、会计、金融专业,取得会计上岗证;具有社工资格证者可优先。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其他不宜报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6月30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区民政局群工科B332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通过公文写作考试,择优前3名进入面试。
(二)面试
对笔试合格人员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进行拟聘面试。面试的相关事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后,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人员按招聘人数成绩从中国研究生招聘网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项目参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聘用人员使用管理
招聘合格者,与綦江区南州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
七、聘用人员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确定工资标准。
八、其它
(一)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本简章由綦江区南州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凤翔
咨询电话:48670171
重庆市綦江区南州劳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
来源:
http://www.cqqj.gov.cn/zfxx/web_showzfxx_11844.s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