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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三轮)

时间:2019-12-04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初始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硕士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或有普通本科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硕士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思政类专业者优先;

4.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含校、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部长;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等主席、副主席、部长;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广播台、大学生科协、大学生艺术团、校报记者团等主要校级学生社团社长、副社长;党支部书记;班级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兼职辅导员等);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无违规违纪记录,身心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工作;

7.一经聘用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4-5年以上。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4日至2019年12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并上传以下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佐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等,提交的佐证材料需有签字和盖章。将以上材料扫描或拍摄成电子图片按顺序粘贴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后面。

应聘者将以上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hlxyzp201912@163.com、edurscjob@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专职辅导员+姓名”,务必按照邮件回复的要求进行报名信息登记。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由人事处和学工处对应聘者的《报名表》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由人事处通知符合应聘资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现场确认:需携带报名上传的应聘材料一份(打印稿),其中《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须本人亲笔签名。还须携带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相关佐证材料(文件、任职证明须由班主任签字、所在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若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则取消笔试资格。

3.笔试:男女分别计算笔试成绩排名。

4.面试和心理测试: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男女分别计算综合成绩排名。

5.体检:须至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6.公示:我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天。

7.聘用:应聘人员录用后实行劳动合同制。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由我院办理正式聘任手续。

四、招聘政策咨询

相关政策咨询请联系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人事处0523-80639006。

五、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纪监审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0639539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人事处

2019年11月24日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doc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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