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音乐事业的蓬勃发展,培养、吸引和使用更多的高层次音乐学和作曲优秀人才,中央音乐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将于2017年6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申请做博士后研究的基本条件
申请做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年限不限),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应在35(含35)周岁以下。
除特殊批准外,申请人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申报者所申请的博士后项目不得与其博士学位论文、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基金资助的项目重复。
二、我院招收条件
申报我院博士后的人员,除符合国家规定的博士后基本条件以外,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优先考虑聘用:
1.攻博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研究性论文多于3篇,或被国际三大文件检索系统(SCI、EI、ISTP)收录论文2篇以上(含2篇)。
2.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三名),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含三等奖)。
3.某项研究成果取得国家发明或实用专利,填补国内空白。
4.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三名)参加过重大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主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5.攻博期间,获得过2次校级以上的奖励或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称号。
6.因我院重大研究项目需要提出邀请,经院博士后专家小组讨论一致通过者。
三、招收专业
1.音乐学;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四、招收类别及名额
1.国家资助:1名;
2.自筹经费:若干名。
五、在站工作年限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为2年,期满后按时出站。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如需延长在站时间,由个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流动站批准后,可根据研究的需要适当延长,但在站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期满应出站。
六、报名日期
2017年5月24日~5月25日
七、考核日期
2017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报名材料(份数及装订顺序见下表)
(以下所需申报表格可从我所网站下载,请用A4纸打印;申报时须同时提交纸介及电子报件两类文本。)
序号 |
共性材料 |
纸介份数 |
1 |
原件及2份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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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件及2份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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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件及2份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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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外籍人员) |
原件及2份复印件 |
5 |
博士毕业证书或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须由校级学术委员会签发。对提交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我流动站将在本人进站半年后复查其博士学位证书,对没有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将予以退站。 |
2份复印件 |
6 |
留学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出国前已注销户口,须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
原件及2份复印件 |
7 |
体检表(装订在原件中,体检时间为进站前3个月内,需三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必须包括胸透和肝功) |
原件 |
8 |
进站后的科研工作设想(以选题论证报告形式体现,进站评审面试时以此为依据) |
1份打印稿 |
9 |
博士学位论文、已发表代表性论文1~2篇(需原文及版权、目录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绩单及其它证明本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材料(如:个人作品出版、演出;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清单等)。 |
1份复印件 |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