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师资队伍现状及教学工作需要,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
本次公开招聘常年接受报名,学校不定期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组织考核,招满即止。招聘岗位招满之前均可报名,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招聘岗位及人数更新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单位>)服务不满5年2年2年12日。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同时必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以“专业+姓名+手机号码 ”命名的ZIP年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及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附件2);
3.高中毕业后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境外学历学位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4.《报名登记表》(附件3)(用A4纸打印,承诺人签名手写,含相片)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报名咨询电话:0595-22462369,联系人:易老师。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提交后,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以致电申诉,申诉机会仅一次,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要求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
申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2:30。联系电话:0595-22462369号)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教育局、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781630。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主要通过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zjmc.cn/)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时关注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本公告招聘岗位人数公开招聘完成情况,学校将不定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六)对符合福建省、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qzjmc.edu.cn/info/1035/4851.htm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