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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7月公开考核招聘1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时间:2022-07-15来源: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一、学校简介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兼顾成人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质和聘请外教专家资格。

学校的前身是川南经纬学堂,成立于1901年,是四川第一所“新学”。清翰林院国史馆编修、晚清第一词人赵熙为首任校长,朱德、恽代英等曾在这里辛勤耕耘,培育出吴玉章、曾德林、黎英海等知名校友。学校坐落于激流澎湃的长江之滨、沱江之畔,开设47个高职专科专业,在校生15000余人,占地1504亩。

学校现有教职工72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7人;常驻外籍教师4),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的形式命名。应聘材料要求:(1)附件材料包含: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2)应聘人员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应聘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初审。组织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2022年7月中下旬,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四)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考核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为健康者进入后续考核程序。

(五)考核

1.考核时间。2022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和心理测试为健康的应聘人员参加考核。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结构化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40%、60%,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公布。成绩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天。所有岗位均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选聘。

温馨提示: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所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人员请主动出示本人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均可)、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当天还应出示纸质《面试通知书》),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查验和体温测量等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体检与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失信被执行情况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再次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审核审定。综合考察情况,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

(八)签约聘用。经学校研究同意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占编聘用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本次招聘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招聘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七、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约的终止聘用合同。

(二)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八、其他

本招聘公告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组织人事处0830-3151097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处0830-3150495

学校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1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m.lzy.edu.cn/info/1218/7784.htm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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