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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25名辅导员公告

时间:2022-04-21来源: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88年的职业教育历史。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多人,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25000多人。2006年6月,学校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2007年,被列为省级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6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验收。2016年,被列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6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校,2019年10月被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轻工特色明显,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发展,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坚持“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重,高就业导向,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努力实践和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二、招聘对象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往届生,年龄≤35周岁。

7.具有在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学校团委或学校二级学院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8.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注意:请考生详细阅读岗位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详细要求,谨慎报考,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未在报名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5.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小组,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通过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22年5月13日之前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主要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二)报名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有关安排届时在我校主页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考生需留意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课堂组织能力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七、体检

八、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数。

3.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进行递补,保留招聘岗位空缺。

4.我校现有广州、南海两个校区,工作地点由学校视岗位情况安排。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新进教师第一年实行坐班制管理。

5.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负责监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不如实按要求填报报名材料,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6.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应聘岗位、个人业绩及资格条件,结合学院岗位设置及职称评审等文件综合确定,受聘人员业绩及资格条件未达到学院相应层级条件要求的,学院予以低聘。

7.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c.gdqy.edu.cn/info/1025/2121.htm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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