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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22-12-20来源: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11个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单位。现有4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2个,北京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北京市特色专业7个;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建筑学、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拥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3个(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学校“工程学”“环境/生态学”先后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现有教职工1194人,其中专任教师785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66人。省部级及以上人才131人次,其中包括国家级人才14人次。

2016年5月,学校“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获批“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学校拥有北京节能减排与城乡可持续发展省部共建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28个。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师风优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

(三)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年龄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五)其他要求:

1.非京籍人员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2.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在京就业落户要求。

3.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和条件。

二、招聘岗位类型及具体要求

(一)岗位类型

教学科研机构(平台)教师岗及教辅岗:领军人才、学科负责人、专任教师、师资博士后、教辅;

非教学科研机构(平台)教辅岗:教辅;

辅导员岗位:专职辅导员。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应聘报名

1.所有应聘人员请登陆北京建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ehall.bucea.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在线投递简历,并选择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所填信息要求真实、完整、准确。

2.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二)审查资格和初选

学校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及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

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符合要求的实际情况操作)确定拟进行综合考核人选。

学校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心理测试

所有通过初选的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前参加线上心理测试。

(四)组织实施考核

1.应聘教学科研机构(平台)教师岗及教辅岗位。进行面试、教学能力、学术能力等综合考察,原则上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不低于75分且综合考察良好以上者为合格,对合格者进行综合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学校层面综合考核的人选名单。

学校成立校级人才招聘考核组,对各用人单位提交的教学科研机构(平台)教师岗及教辅岗(领军人才、学科负责人、专任教师、师资博士后、教辅)进行面试和综合考察。根据面试和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原则上面试考察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应聘非教学科研机构(平台)教辅岗位。学校组织进行笔试、面试等综合考察工作。按1:5确定笔试人员;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面试,原则上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

3.应聘辅导员岗位。学校组织进行笔试、面试等综合考察工作。按照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面试,原则上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提请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

(五)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学校综合考察、复审拟推荐人选后,报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并通知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确定拟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体检

拟聘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提交学校体检报告。

(七)正式聘用

在规定日期内,按照聘用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条件和个人待遇

(一)薪酬待遇

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有发展空间的薪酬待遇体系。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1.领军人才、学科负责人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专任教师、师资博士后岗位年薪约30万元/年,教辅、专职辅导员约25万元/年。

(二)其他福利

1.符合北京市和学校落户政策的人员,可申请落我校集体户口。

2.推荐子女就读北京建筑大学附属小学(在西城区)、北京建筑大学附属中学。

五、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违反公开招聘政策,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受到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结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选未通过。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我校官网上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六、联系方式

1.关于公开招聘岗位职责、招聘条件、学科专业等设岗问题咨询各设岗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见岗位汇总表。

2.关于公开招聘组织程序、公开招聘申报系统问题咨询学校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010-6120918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师老师陈老师

北京建筑大学

2022年12月16日

相关附件

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xlsx

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序号 用人部门 子序号 岗位类型 岗位名称 学历 拟招人数 学科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条件 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1 学科负责人 设计学
(一级学科负责人)
博士 1 设计学类、建筑类等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 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省部级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职务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成果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陈老师 010-68322397  chenxiamei@bucea.edu.cn 
2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 专任教师  建筑系教师 博士 1 建筑学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40周岁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教授和副教授(成果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3 专任教师  规划系教师 博士 2 城乡规划类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40周岁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教授和副教授(成果突出者,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4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4 专任教师  风景园林系教师 博士 1 风景园林类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40周岁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教授和副教授(成果突出者,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5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5 专任教师  设计系教师 博士 1 设计学类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40周岁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教授和副教授(成果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6 师资博士后 建筑系博士后 博士 1 建筑学 专业技术十级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32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7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1 学科负责人 土木工程学科高端拔尖人才 博士 1 土木工程 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 5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孟老师  010-61209352    mengqingdong@bucea.edu.cn
8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 专任教师 岩土工程
(高层次人才)
博士 1 岩土工程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 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成果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9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3 专任教师 道路与桥梁工程系教师 博士 1 土木工程 (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方向) 专业技术十级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海外经历者和成果突出者优先。
10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4 师资博士后 材料工程系博士后 博士 1 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方向) 专业技术十级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32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11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5 师资博士后 智能建造系博士后 博士 1 结构工程/防灾减灾(智能建造等相关方向) 专业技术十级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32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12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6 师资博士后 建筑工程系博士后 博士 1 土木工程 专业技术十级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32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大跨度结构或装配式结构方向,成果突出者优先。
13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7 师资博士后 交通工程系博士后 博士 1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技术十级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32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智能交通方向,具有交通大数据分析与实践、深度神经网络算法研究基础,成果突出者优先。
14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8 教辅 大型多功能振动台阵实验室教辅 博士 1 控制工程、机电工程、土木工程 专业技术十级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成果突出者,学历可适当放宽。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15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1 学科负责人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二级学科负责人) 博士 1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 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成果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李老师  010-61209290 lihaiyan@bucea.edu.cn
16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2 学科负责人 环境科学与工程(高层次人才) 博士 1 环境相关专业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 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成果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17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3 专任教师 市政工程系专任教师 博士 2 市政工程、环境工程 专业技术十级 32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1年)。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18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4 专任教师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专任教师 博士 1 水利工程(水资源科学与工程等方向)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1.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35周岁以下,有工程实践或海外经历者优先。
2.有良好的工程流体力学(水力学)、水文学教育背景及研究背景,有较高水平的科研学术成果,理论基础扎实,动手实践能力强。
19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5 师资博士后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学科博士后 博士 2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学科 专业技术十级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32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20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1 学科负责人 系统工程(二级学科负责人) 博士  1 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工程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人工智能等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 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成果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海外经历优先。 郭老师 010-61209266 guomaozu@bucea.edu.cn
2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 专任教师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系专任教师 博士  1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37周岁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副教授和教授(成果突出的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22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3 专任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专任教师 博士  1 计算机应用技术等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37周岁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副教授和教授(成果突出的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23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4 专任教师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系专任教师 博士  1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37周岁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副教授和教授(成果突出的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24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5 专任教师 人工智能系专任教师 博士  2 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等学科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37周岁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副教授和教授(成果突出的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25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6 专任教师 自动化系专任教师 博士  1 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系统工程,导航、制导与控制等方向)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37周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或37周岁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副教授和教授(成果突出的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26 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 1 专任教师 法律系教师 博士 1 法律类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40周岁及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副教授、教授,或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且成果丰富专家学者,成果突出的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孙老师  010-61209510           suncs@bucea.edu.cn
27 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 2 专任教师 工程管理系教师 博士 3 管理科学与工程及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40周岁及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副教授、教授,或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且成果丰富专家学者,成果突出的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28 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 3 专任教师 工商管理系教师 博士 1 工商管理及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40周岁及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副教授、教授,或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且成果丰富专家学者,成果突出的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29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1 学科负责人 测绘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负责人)
博士 1 测绘科学与工程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 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职务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成果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王老师 010-61209335 wangronghua@bucea.edu.cn  
30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2 学科负责人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二级学科负责人)
博士 1 导航工程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 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成果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31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1 学科负责人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级学科负责人)
博士 1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等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 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成果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王老师 010-61209165 wangyanxue@bucea.edu.cn
32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2 专任教师 智能制造系专任教师 博士 1 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等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九级 出站博士后,35周岁以下,具有智能制造相关研究与项目经历者优先。
33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3 专任教师 机械电子工程系专任教师 博士 1 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40周岁及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教授。
34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4 师资博士后 机器人工程系师资博士后 博士 1 机器人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等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十级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32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5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5 师资博士后 车辆工程系师资博士后 博士 1 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等相关学科 专业技术十级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32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6 文发院/人文学院 1 专任教师 外系部专任教师 博士 2 英语语言文学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或40周岁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教授和副教授(成果突出的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李老师 010-68329634                  liwei@bucea.edu.cn
37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专任教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专任教师(学科骨干) 博士 1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其他相关学科方向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 45周岁以下,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科研业绩突出,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教授(成果特别突出的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张老师  010-61209215
zhangyimu@bucea.edu.cn
38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专任教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专任教师 博士 1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他相关学科方向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40周岁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副教授和教授(成果突出的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39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专任教师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专任教师 博士 1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他相关学科方向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40周岁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副教授和教授(成果突出的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40 理学院 1 学科负责人 应用统计(二级学科负责人) 博士 1 统计学、计算数学等与大数据分析相关的学科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 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成果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白老师 010-61209411
baiyu@bucea.edu.cn
41 理学院 2 专任教师 大学物理与实验教学中心专任教师 博士 3 物理学相关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或37周岁以下,满足我校高级职称相关申报条件的副教授和教授(成果突出的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大学物理与实验相关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42 理学院 3 专任教师 数学与数据科学系专任教师 博士 3 数学(数据科学、人工智能、统计学相关专业方向优先)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
43 理学院 4 专任教师 力学系专任教师 博士 1 力学相关 专业技术十级 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44 学工部 1 专职辅导员 学生辅导员 硕士及以上 1 理工类、法律类、管理类、教育学及与学校办学特色相匹配的相关专业 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上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2023年应届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
3.具有高校学生干部或学生工作经历,具有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李老师 010-61209212
lihui1@bucea.edu.cn
45 学工部 2 专职辅导员 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 硕士 1 理工类、法律类、管理类、教育学及与学校办学特色相匹配的相关专业 专业技术十二级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
3.能熟练使用维吾尔语和汉语,具有高校学生干部或学生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李老师 010-61209212
lihui1@bucea.edu.cn
46 图书馆 1 教辅 图书馆学科服务岗 硕士及以上 1 图书情报、信息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上 1.27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2.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37周岁以下);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毛老师010-61209286
maofahu@bucea.edu.cn
47 后勤与基建处 1 教辅 保健医师 硕士及以上 1 公共卫生相关专业背景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1.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或有临床专业的预防保健医师资格,3年以上疾控中心或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
3.身心健康,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个人能力、成果(业绩)特别突出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韩老师 13910165319
hanjingjing@bucea.edu.cn
合计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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