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舞蹈学院民乐伴奏(派遣制)1名
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素养,性格乐观、善于沟通;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工作细致严谨、条理清晰;
4.应聘者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扬琴专业背景,同时掌握多种民乐乐器者、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1.根据任课老师的课堂内容需求,舞种需求,进行现场即兴伴奏;
2.完成学院安排的课程及演出排练工作;
3.配合、协助办公室开展常规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应聘者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http://newzp.sta.edu.cn),根据网站要求注册、登录,填写并投递简历。应聘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6日。
四、其他事项
1.招聘人员为派遣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本岗位需要实习,应聘者经用人部门初复试、考察等环节后,进入录用流程。
3.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
舞蹈学院
联系邮箱:shangxizp@sta.edu.cn(联系邮箱不接受简历投递)
上海戏剧学院人事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ewzp.sta.edu.cn/product/recruit/defalt/recruitNoticeView.jsp?FM_SYS_ID=shxjxy&entityId=70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