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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2023年公开选聘2名电大秀山分校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23-01-10来源: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因工作需要,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及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秀山委组[2022]18号)和县委编委《关于2022年上半年教育系统用编计划的批复》(秀山委编委[2022]23号)精神,拟面向全县中小学公开选聘电大秀山分校工作人员2名。

一、选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

2.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职数

选聘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县公办中小学(含职业教育中心)在编在岗教师。

(二)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2月23日及后出生)。

3.2020年秋期—2022年春期个人绩效考核排名有3个学期达到所在学校(二级法人及以上)前1/2。

4.2020年秋期—2022年春期中,所任教主要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至少有3个学期同时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一类小学农村学校的教师教学成绩仅与农村学校排名)。教育系统内借用、交流(支教)、挂职学习人员按用人学校所属类别进行排名。未经县统一命题考试的学科教师和在其他岗位工作的人员,其教学成绩由学校(单位)根据教学常规考核确定其是否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经组织同意选派出国、援藏支教的人员,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其教学成绩视为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参加国培置换脱产学习和正常产假期间的人员,其教学成绩视为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

5.2019-2021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其中一年为优秀。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未满3年的人员。

2.截止2022年8月31日,全科教师、特岗教师首聘(入编后)未满6学年的人员和县外调入我县学校工作未满3学年的人员。

3.截止2022年8月31日,通过公开招聘(考核招聘)未满招聘简章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四、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

2.报名地点:县教委一会议室。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

②任职情况加分证明和任教学科证明(由学校出具);

③2020年秋期—2022年春期4个学期个人绩效考核证明材料(由学校出具,见附件5。同时由学校提供4个学期所有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及排名花名册。);

④经所在学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23年公开选聘电大秀山分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4.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近两年教学成绩、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在现场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1月14日上午10:30—12:00在县教委组织人事科303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二)笔试(100分)

笔试由县教委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办公室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文写作;信息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同上)+专业知识。

(三)绩效考核(100分)

根据2020年秋期—2022年春期4个学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排名,按绩效考核得分计分办法计分(见附件4)。

(四)加分(10分)

有附件2涉及加分项目的,所加分值计入选聘总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名单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网(http://www.cqxs.gov.cn/bm/jw/)“政务公开”栏或“秀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选聘成绩计算

选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绩效考核得分(70%)+加分。

(六)选聘成绩公布

笔试第2天在“秀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选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六、考察

考察由县教委组织人事科牵头,选聘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能力、廉洁自律、日常学习与工作、有无重大疾病、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诚信记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一)选聘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选聘岗位职数按报考岗位选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最后一名选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绩效考核得分、加分高者优先。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同一岗位其他报考人员的选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秀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选聘总成绩、选聘单位以及岗位选聘条件所要求的职称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拟调的,确定为拟调人员。

八、岗位聘任及工资待遇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教委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原所聘岗位不再保留,工资按最高学历重新核定。调动后可根据调入单位岗位余缺情况和相关要求重新参加岗位竞聘,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重新核定。

九、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整个选聘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在参加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选聘。考试、考察及试用合格后放弃选聘的,将记入其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我县公开选聘。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考试、考察、公示等事项请电话咨询县教委人事科:76868800(王焕辽老师)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附件:http://www.cqxs.gov.cn/bm/rlsbj/zwgk_77940/zfxxgkml_178039/sydwzp/202301/t20230105_11457703.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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