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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106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21-04-26来源: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3;招聘计划106,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学院网站(http://www.hni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43020211231,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资料直接发送到应聘岗位所对应的报名邮箱和gxyrsc@126.com(邮件标题及报名材料须命名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部门+岗位代码)

报名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手写签名)

(2)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有效身份证、各类过级证书、就业推荐表等。

(3)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4)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

(5)获奖材料: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等(不超过3)

(6)近五年代表性论文()、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本人业绩材料(各类业绩材料不超过5)。论文含期刊封面、版权页和论文内容,注明期刊级别详细信息并提供检索证明或收录查询报告;著作含封面和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信息;项目含立项文件和结题证书(已结题的提供)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近期1寸正面红底免冠电子版照片1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12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http://hnit.edu.cn/rsc/),并以发送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直接考核采取教学试讲(含小型学术讲座、座谈)形式进行。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学院网站(http:www.hni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3452013

举报电话:0734-3452056

湖南工学院

2021422

 来源: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104/t20210422_16479033.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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