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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2021年使用人员控制数公开选聘9名硕士研究生公告

时间:2021-03-18来源: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有控制数、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并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决定开展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道德修养良好,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衡水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条件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8、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我校拟选聘硕士研究生9名。
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如下:

岗位编号 所学专业或方向 学历(学位) 选聘人数
JS01 城市管理 硕士 1
JS02 社会工作 硕士 1
JS03 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硕士 1
JS04 产品交互设计、文创产品设计、工艺产品设计 硕士 1
JS05 播音主持艺术 硕士 1
JS06 广播电视编导 硕士 1
JS07 计算机网络安全相关方向 硕士 1
JS08 土木工程类或建筑电气专业 硕士 1
JF01 图书馆学 硕士 1
 
三、选聘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委托第三方进行,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9日(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提交报名表和相应佐证材料,报名电子邮箱为hrhsnc@163.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填写《衡水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2)个人详实简历,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硕士研究生毕业报到证等证件的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
(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扫描版(.pdf)以压缩包(.rar)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所学专业 ”)。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沟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选聘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疫情情况在我校网站公布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核时间。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裁剪好,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编号)。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委托第三方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将在衡水学院人事处网页发布。
(四)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五)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衡水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纳入衡水学院人员总量控制数管理的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8-6016029
联系人:李老师
五、本公告由衡水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衡水学院
2021年3月12日
来源:
https://rsc.hsnc.edu.cn/info/1004/2916.htm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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