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招聘 >

浙江万里学院宁海海洋生物种业研究院2021年3月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1-03-12来源: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万里学院宁海海洋生物种业研究院因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万里学院宁海海洋生物种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浙江万里学院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面向宁波现代渔业发展需求,集聚已拥有的现代渔业创新平台优势资源,与宁海县人民政府和中国海洋大学合作共建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2018年11月经中共宁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财政适当补助、企业化运行管理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研究院按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国际交流”四位一体模式,以宁波乃至东海区域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点技术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名优水产品,开展高产抗逆新品种培育、优质苗种规模化繁育、健康高效养殖、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建成国内一流的现代渔业科技创新平台,成为在浙江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海洋水产良种创制高水平研究平台、高层次人才集聚平台、高质量公共服务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和水产良种良法技术转移中心。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文字功底。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的人员。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3月5日前取得。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职位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具体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具体范围和对象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5日以后出生。
2.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备注
技术研发(1) 专技 2 掌握水域环境调查及水产动物繁育技术,开展养殖环境质量评价、遗传育种工作。 水产养殖、渔业资源、水生生物学、海洋生物学二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具有1年以上水产养殖相关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工作地点宁海。
技术研发(2) 专技 1 掌握水产种质资源分析和水产养殖实验生态学相关技术方法,开展水产动物健康养殖和种质资源发掘工作。 水产、生物学一级学科,海洋生物学二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具有1年以上水产养殖相关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工作地点宁海。
 
备注:年龄、工作(留学)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已取得要求的学历学位。
五、报考程序
1、报名
报名办法:网上报名,也可以到浙江万里学院宁海海洋生物种业研究院现场咨询、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等材料的扫描件,“应聘岗位+姓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9时至2021年3月18日16时。
逾期则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提供的材料为:考生健康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该或取消岗位招聘指标。核减的招聘岗位情况将于资格确认后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公告。
六、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知识、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成绩即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笔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和考核对象的名单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各招聘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九、公示、聘用
考核结束后,各单位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将审核档案材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弄虚作假,则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工作地点宁海,且须在本县服务期限满5年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十、递补规定
(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合格、拟聘用对象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的,均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三)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报考人员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七)在职人员须在报名前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沟通,取得同意后方可报考。
(八)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解除原聘用(劳动)合同;2个月内未解除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防疫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二)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或“甬行码”(甬行证)。“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四)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六)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七)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海做好准备。
十三、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万里学院宁海海洋生物种业研究院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北路2号科创中心915室。
报名E-mail:46917125@qq.com
联系人:柳老师,联系电话:13666597299,0574-88226235;
王老师,联系电话:13819815508,0574-88229687。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县人力社保局0574-59972278,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4-59972792。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万里学院宁海海洋生物种业研究院
2021年3月5日
来源:
http://www.ninghai.gov.cn/art/2021/3/5/art_1229092187_59022954.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会员服务
客服QQ
客服电话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微信找工作更方便

微信号
(job100z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