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在本学科领域做出系统性、原创性的学术成就和重大贡献,并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影响,同时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中贡献突出;身体健康,能开展正常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
一、引进对象
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引进待遇

学校对青年人才实行分类(分为A类、B类、C类)奖励政策,鼓励人才创新争先。
1. 住房:完成A类目标任务者,提供住房一套,其中赠送面积80平米;完成B类目标任务者,提供住房一套,其中赠送面积50平米。
2.过渡房:学校可提供一定数量的60平方米左右房子作为过渡居住,选完为止,租期和租金按照学校过渡性住房周转管理办法执行。
3.科研启动费:青年博士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学校一次性提供(人文社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科研启动费。
4.职称:正式报到博士均享受讲师职称,博士后可享受讲师八级岗位,特别优秀者可以聘为青年副教授/教授。
5.研究生招生:达到研究生导师条件的优秀青年博士在入职当年或次年可招收研究生。
6.薪酬特殊说明:高峰学科提供18万元年薪(含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贴的总量,以及个人应需缴纳的五险一金) ,首聘期结束后,待遇按照校内教工发放形式、标准执行。
7.首聘期制度及房产/安家费待遇
(1)2020年引进博士实行4年首聘期制度。
(2)首聘期内完成绩效性任务要求(科研业绩计分要求)及提供相关房产/安家待遇(见附表)。

类别 | 文科 | 理工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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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并重型 | 科研为主型 | 教学科研并重型 | 科研为主型 | |
目标任务(项目与其他科研业绩同时具备) |
1.项目:新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单项1000分);
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4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用于计分,教学类项目只限1项)。 |
1.项目:新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单项1000分);
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5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用于计分)。 |
1.项目:新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单项1000分);
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6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用于计分,教学类项目只限1项)。 |
1.项目:新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单项1000分);
2.其他科研业绩: 总分9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用于计分)。 |
备注 |
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博士,获得国家级项目即完成本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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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校区安家待遇 |
报到时提供3万元安家费;完成本目标任务者,提供住房一套,其中赠送面积80平米,房产超出部分面积按照房屋过户时前一个月的市场评估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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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校区安家待遇 |
完成本目标任务者,提供安家费80万元(其中报到时一次性发放35万元),不赠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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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文科 | 理工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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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并重型 | 科研为主型 | 教学科研并重型 | 科研为主型 | |
目标任务(项目与其他科研业绩同时具备) |
1.项目: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单项200分及以上);
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2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用于计分,教学类项目只限1项)。 |
1.项目: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单项200分及以上);
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3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用于计分)。 |
1.项目: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单项200分及以上);
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4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用于计分,教学类项目只限1项)。 |
1.项目:新主持省部重点项目1项(单项400分);
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5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用于计分)。 |
备注 |
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博士,获得省部级项目即完成本目标任务;其他类获得国家级项目即算完成本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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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校区安家待遇 |
报到时提供3万元安家费;完成本目标任务者,提供住房一套,其中赠送面积50平米,房产超出部分面积按照房屋过户时前一个月的市场评估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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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校区安家待遇 |
完成本目标任务者,提供安家费50万元(其中报到时一次性发放35万元),不赠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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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C类要求及安家待遇
1.引进人才完成目标任务低于附表二要求的,且在甲方工作满10年,甲方提供35万元安家费(金华校区含报到时提供的3万元安家费,杭州校区含报到时一次性发放的35万元)。
2. 已选学校住房的,若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可退回住房;若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需按照考核期满前一个月的市场评估价全额购买该套住房。
3.已完成的目标任务全部享受学校科研奖励。

三、相关说明
1.科研计分规则参照最新《浙江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计分与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
2.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博士可增加10万元科研启动费。
3.参与考核目标任务内的科研业绩计分,不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C类除外。
4.所有目标任务都必须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完成。
5.住房与过渡房待遇仅限金华校区。
6.住房数量以学校能提供的现房数量为限,无住房可选或本人自愿不选房时,学校在报到时一次性发放35万元安家费,首聘期考核结束后补足对应的A类80平方米、B类50平方米住房赠送面积同等价值的货币(按照学校公布的当年住房销售基准价计算)。
7.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岗位,不予录用。
四、服务期及违约金
1.所有享受安家待遇的引进人才均有十年服务期。
2.服务期未满离职并已选学校住房的,若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可退回住房;若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需按照离职前一个月的市场评估价全额购买该套住房;若享受住房赠送面积同等价值货币补贴的,全额退回。安家费全额退回。科研启动费退回剩余部分。
3.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需缴纳5万元提前离开违约金。
本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