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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学院2019年诚聘高层次人才及青年博士

时间:2019-12-12来源:研究生招聘网

一、学校简介
济宁医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医科院校。学校现有济宁太白湖、任城和日照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与济宁国家高新区共建教学科技园。学校建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16所非隶属附属医院,17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23家社区医学实践教学基地。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为山东省区域医疗中心,固定资产总值20亿元,编制床位3100张,通过JCI国际认证和国际医院信息化(HIMSS)六级认证。附属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为山东省唯一一家省级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编制床位750张。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569人,教学单位19个,设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等48个本专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已形成以医学教育为主体,涵盖医、理、工、管、文五个学科门类,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校有外籍院士、国家"国家高级人才计划"专家、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50余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4项;省级特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项目12项;有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等23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精品课程等32门。近年来,我校承担国家级项目80项,省部级项目160余项;发表论文3000余篇,其中被收录论文94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200余部;共获得省科学技术奖2项,厅局级以上奖励230余项。有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1个,山东省出生缺陷研究与转化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中美转化医学合作研究中心等2个省级科研平台,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4个,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1个,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2个,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有国家基因库——济宁样本分库,该样本库是全国最大的矮小症样本库、山东省最大的精神类疾病样本库、山东省唯一的出生缺陷样本库、山东省最大的脑卒中样本库。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山东省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挂靠我校,学校主办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中华诊断学电子杂志》、《精神医学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均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为中国权威学术期刊,名列基础医学类期刊第一名,并入选"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工程项目"。
二、学校引进人才的层次、条件和待遇
(一)各类别人才层次、条件

分类 条件
高层次人才 第一层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国家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负责人;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
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
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国家“国家高级人才计划”人选;
国家“青年国家高级人才计划”人选;
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
原国家“973”“863”项目首席科学家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具有博士学位,在世界排名前200的国外高校获聘教授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
或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第二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国家级教学名师;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
山东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曾荣获其他各省设立的人才工程专家学者称号;
或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具有博士学位,在世界排名前200的国外高校获聘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发表的学术论文“H指数”≥15;在Nature、Science、Cell、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或在SCI影响因子≥20.0的国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以上期刊前五位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篇学术论文;发表2篇高被引论文;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SCI论文的累计影响因子≥40.0。
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近五年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获上级资助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累计达12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累计达30万元以上;
2.在SCI一区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在CS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篇;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三位人员。
第三层次 “泰山学者”青年专家;
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或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具有博士学位,且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具有讲师、助理教授或相当职务及以上职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SCI论文的累计影响因子≥30.0或单篇SCI影响因子≥15.0或高被引论文1篇;
或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或新建专业、紧缺专业发展急需的教授(学术带头人)、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且近五年科研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获上级资助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累计达8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累计达20万元以上;
2.在SCI一区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在CS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篇;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五位人员,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两位人员、二等奖首位人员。
第四层次 海外博士后研究经历2年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学术论文:在SCI一区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SCI(SSCI)论文的累计影响因子≥25.0或单篇影响因子≥10.0;
或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职称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近五年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1.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2.在SCI一区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篇。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7位人员,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位人员、二等奖前两位人员、三等奖首位人员;
青年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第一层次 近五年在SCI二区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一篇为SCI一区刊物论文)或在CS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论文单篇SCI影响因子≥6.0或累计SCI影响因子≥10.0。
第二层次 近五年在SCI二区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CS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论文单篇SCI影响因子≥4.0或累计SCI影响因子≥6.0。
第三层次 能胜任教学工作,有扎实的科研基础,近五年发表SCI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科研创新团队 研究方向明确、成果优异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创新团队。
(二)各类别人才的引进待遇
人才分类 待遇
购房补贴 安家费 年薪 科研启动、平台建设经费 所聘岗位 配偶
高层次人才 第一层次 双方协商 双方协商 双方协商 双方协商 教授 如符合学校公开招聘条件可优先招聘录用,其他条件另行协商
第二层次 120万元 120万元 60-80万元 自然科学类300-5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100万元 教授
第三层次 80万元 80万元 30-50万元 自然科学类200-300万元,人文社科类30-50万元 教授
第四层次 40万元 40万元 20-30万元 自然科学类100-200万元,人文社科类20-30万元 教授或校聘教授
青年博士 第一层次 30万元 30万元 副教授待遇 自然科学类40-50万元,人文社科类15-20万元 校聘副教授  
第二层次 20万元 20万元 副教授待遇 自然科学类30-40万元,人文社科类10-15万元 校聘副教授  
第三层次 15万元 15万元 副教授待遇 自然科学类20-30万元,人文社科类5-10万元 校聘副教授  
科研创新团队 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除按照以上相应的引进人才标准兑现待遇外,学校可根据团队建设需要,提供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建设经费,确保团队工作条件。
注:
(1)SCI学术论文指Article或Reviews这类原创性论文。
(2)以上业绩均应在入职之前取得,SCI分区以中科院分区为准,SSCI分区以JCR分区为准,论文发表以见刊为准。
(3)影响因子以文章发表年份前一年为准。
(4)学术论文的作者仅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第一位,共同通讯作者最后一位)。
(5)高被引论文仅限于临床医学、精神病学/心理学和药理学与毒理学三个学科的学术论文。
(三)补充说明
1.世界排名前100名学校(以最新一期THE、QS、USNews、ARWU世界大学排名为准)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有两年以上海外博士后研究经历的博士研究生,或精神病学/心理学、临床医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待遇(除年薪外)上浮1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本科具有医学背景的基础医学(法医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等)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待遇(除年薪外)上浮50%。
2.夫妻双方均符合我校引进人才条件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均正常发放。
3.凡来校参加面试人员,由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可给予报销符合财务规定的差旅费用(交通费和住宿费)。
4.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博士,凡符合省人社厅备案规定要求的,来校工作后即聘为相应的岗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学校聘高层次人才为教授,聘青年博士为副教授。
5.引进人才参照《济宁医学院人才引进暂行规定(修订)》管理,人才层次、待遇和条件按此公告执行。
6.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年薪等均为税前应发金额,按照国家规定,其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财务处代扣代缴。
7.引进人才实行考核管理,考核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8.高层次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如在首聘期内完成更高层次的目标任务,本人可提出申请,按程序给予补齐层次间的待遇差额(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按达到层次补齐,年薪按达到层次发放),服务期相应顺延。
三、博士教师需求情况
院系 学科方向或专业 联系方式
基础医学院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药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王院长
0537-3616269
临床医学院 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麻醉学、肿瘤学 马书记
0537-3616300
第二临床医学院 眼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老年医学 程院长
0537-3616521
公共卫生学院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食品科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检验学、分析化学与仪器分析 张院长
0537-3616330
精神卫生学院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心理学、神经病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 于院长
0537-3616789
护理学院 护理学 高书记
0537-3616379
精准医学研究院 肿瘤学及相关专业、生物学(肿瘤学方向、肠道微生态方向)、生物信息学 杨院长
0537-3616566
法检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法医临床、文件检验技术、痕迹检验技术、刑事科学技术、法医毒物、法医物证、法医病理、临床检验诊断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学 上官院长
0537-3616500
中西医结合学院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基础、全科医学、针灸推拿学 孙院长
0537-3616156
康复医学院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及相关专业 曹书记
0537-3616087
药学院 药理学、药剂学、中药学 王院长
0633-2983687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应用数学、情报学、医学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孔院长
0633-2983698
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经济管理 刘书记
0633-2983716
口腔医学院 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耿院长
0537-3616515
生物科学学院 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学 关院长
0633-2983730
医药工程学院 药物分析、生物制药、制药工程、生物制药 戴院长
0537-3645982
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 张书记
0633-298375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伦理学 秦院长
0537-3616556
山东省出生缺陷研究与转化协同创新中心 生物信息学、遗传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 陈教授
0537-3616216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
邮编:272067
联系人及电话:宋爱芹0537-3616101
王绍青0537-3616101
应聘人员请填报《济宁医学院2019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发送电子简历至邮箱:jnmc_rsc@126.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应聘院系(如:张三-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免疫学-基础医学院)
附件:《济宁医学院2019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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