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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下半年招聘100名准入编优秀博士公告

时间:2019-10-08来源:研究生招聘网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地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强劲的粤港澳大湾区节点城市——广东省佛山市。2013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机械工程、兽医学、土木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畜牧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教育、控制工程、农业、国际商务、兽医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15年9月,学校被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列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2017年6月,学校被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9年计划面向海内外追加招聘100名准入编特聘青年研究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共招聘100名特聘青年研究员,准入编岗。
二、招聘学科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设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通信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口腔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法学、数学、物理学、英语、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生物学、交通运输工程、风景园林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临床医学、哲学、药学、政治学、历史学、农林经济管理、生物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化学、兽医学、畜牧学、建筑学等学科。
三、应聘条件
1.符合《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2.各个岗位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3.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博士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需具有副高职称,或者主持过国家级项目(人文社科类为省部级课题)以及相当的科研成果,或者发表高被引论文1篇及以上);时间按照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4.学校相关专业急需的国内外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博士后,近五年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的一项:
(1)所发表的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学术论文经SCI、EI、SSCI、A&HCI检索,单篇近五年被其他人引用10次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本学科SCI/S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各学科可以根据学科特点适当提高或者降低分区要求,SSCI二区以上论文(包含相当于此水平的中文顶级期刊论文);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市场前景的产业化人才;
(4)学校紧缺专业急需的国内外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博士后。
四、薪酬待遇(税前)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9年10月22日开始接受报名,至2020年9月20日截止。招满即止。
2.报名形式。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应聘表》(见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明、荣誉证、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电子简历及相关材料等,务必同时发送到二级单位和人力资源处邮箱,二级单位邮箱见附件2,人力资源处邮箱rsc@fosu.edu.cn,务必按如下格式规范填写邮件主题:应聘者姓名+应聘学院+毕业院校+下半年计划+高校人才网;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4.报名材料
(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应聘表》(附件1)。
(2)个人简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
(3)招聘所需业绩材料。
5.其他。欢迎应聘者加入我校的博士应聘QQ群:495023238,及时了解学校的招聘信息和学校的各种相关情况信息。
六、考核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人力资源处组织面试通过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支付。
2、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人力资源处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八、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手续
公示后按规定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获审批录用人员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入职流程并报到,逾期将自动取消入职资格且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请联系所在学院,并由所在学院提交说明后报学校人力资源处备案和审批。
十、其他
1、应聘者应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
2、以上招聘内容和相关待遇要求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3、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以及未能按时出站或未能按时办理完出站手续的博士后,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4、招聘管理
联系网址:web.fosu.edu.cn
联系邮箱:rsc@fosu.edu.cn
联系人:孙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9603870757-85500656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政编码:528000
投诉电话:0757-8298898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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