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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助理教授启事

时间:2019-09-27来源:研究生招聘网

学院简介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承担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工作。学院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7个二级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还有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的中共党史二级学科。在2016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获评为A。
因工作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海内外高校、科研院在职的博士后人员及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职位与职务
招聘职位:承担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从事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研究等工作的教师。
招聘职务:助理教授。
三、招聘条件
1.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党员。
2.师德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3.学历条件:取得博士学位。
4.年龄及健康要求。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资历条件。各高校、科研院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专业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及应届博士毕业生。
6.教学水平。具有承担相关学科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
7.业绩条件。
(1)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及博士后人员的申请人应提交近三年内至少2项相关学科领域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为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决策研究报告等形式的研究成果。
(2)应届博士毕业生的申请人应提交至少2项博士期间相关学科领域发表的代表性学术成果。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1.接收材料:学院拟于10月分别在东北(长春)和华东(上海)举行现场招聘工作,应聘者请于10月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到联系人邮箱:
(1)《中山大学助理教授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扫描版;
(2)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含封面、目录、身份证、本硕博学历学位及任职情况等有关证书、不超过10篇的代表性论著全文、专利证书或证明材料、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邮件请注明参加面试地点(长春或上海)。
2.资格审核: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月10日前向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
3.面试:应聘者按照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地点:长春或上海),同时提供《中山大学助理教授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一一对应,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通过面试者,学院将与应聘者达成初步聘用意向
4.学校审批: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后续评审及公示工作,通过评审及公示后,向应聘者发放拟聘通知。
5.办理报到: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签订聘任合同。学校正式发文聘任。
五、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助理教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薪酬福利待遇。
1.助理教授纳入国家事业编制进行管理,学校按现行中级教师职务的工资标准兑现薪酬待遇。
2.助理教授在聘期内,享受学校提供的医疗、子女教育及其他福利待遇。
3.聘期内,可使用“特聘副研究员”身份申请各类科研项目或人才项目。入选各类人才计划的,待遇就高,不重复享受。
联系人:李健飞
邮箱:10253320@qq.com
电话:020-84114819,13660440878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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