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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批次)

时间:2019-09-02来源:研究生招聘网

因工作需要,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第二批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能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身心健康,具备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及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性质及岗位需求
岗位性质:人事代理制;
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9月4日18:00;
报名方式:应聘者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yzsxrs@126.com,发送主题请以“人事代理招聘+岗位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格式注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当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足1:2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应聘人员只能从所有岗位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多报。资格初审邮件回复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邮件回复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请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2)自荐材料:提供身份证、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各类获奖证书、技能证书、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相关证件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登记表、采集表和自荐材料归入一个文件夹压缩打包。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和重复发送邮件者不予通过初审。
(3)被列为面试的人员另行通知,未接到面试通知者,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招聘单位于报名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6、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为:面试。(备注:1号、2号岗位如报名人数超过30人,考试方式更改为笔试+面试)
(二)考核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另行通知。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若增加笔试考核(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笔试考核总分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笔试考核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三)若在第一轮进行笔试考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待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最终成绩计算方式:面试×100%(若该岗位第一轮设置笔试环节,最终成绩计算方式更改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官网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1662,0514-87431394
联系人:吕老师、周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437755
联系人:陈老师
 注:请勿修改报名表格式。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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