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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职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19-08-16来源:研究生招聘网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公告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公告在黎明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lmu.cn/)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黎明职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附表)。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6.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系统报名。报名人员通过黎明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lmu.cn/)的人事招聘系统报名。
报名人员应按照公开招聘系统中的要求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19年08月15日—08月24日。
(二)资格初审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人事招聘系统发布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于考试当天进行。
(四)考试
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考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人事招聘系统另行通知。应聘者可登陆人事招聘系统查询具体安排。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人事招聘系统发布。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总成绩、体检的结果,经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以签订劳动合同方式聘用,试用期3个月,聘期三年,一年一签。不解决户口、编制和住房。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根据个人学历和职业资格,每月4500-6000元不等,具体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报到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及规章制度。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22902302,联系人:陈老师
2.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900162。
3.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资格复审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5.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黎明职业大学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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