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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2019年6月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9-06-20来源:研究生招聘网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是浙江大学软件学院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软件教育方面的办学、培训、科研、科技服务,为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提供管理和后勤服务。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致力于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软件工程技术和软件工程管理人才。学院在宁波的办学以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目前在校研究生规模为100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会计 专技 1 会计工作职责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宁波市 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具有会计初级职称,且从事会计工作经历3年以上;
3、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会计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注:学历(学位)、执业(职业)资格、职称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9年7月2日9:00—7月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右上角“事业招考”栏目进入页面,再点击右上角的“报名入口”进入“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7月11日9:00—7月12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7月15日9:00-7月16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8月28日9:00—8月3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留学生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照参加资格复审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不能按时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E208办公室,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0574-27830608;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27830815。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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