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心理健康教育岗及专职辅导员岗,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对象 | 任职要求 | 岗位职责 |
1 |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 心理健康教育岗 | 其他专业技术岗 | 2 | 硕士及以上 | 心理学相关专业 | 符合招聘条件、任职要求和岗位职责的各类人员 |
(一)热爱心理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观念,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团队意识; (二)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接受过系统的心理咨询实务训练,有较丰富的咨询经验,能够做基本的精神疾病的鉴别与危机干预;考取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等; (三)能够熟练应用spss、amos 等心理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处理能力; (五)党员优先。 |
(一)负责学生个体、团体心理咨询工作; (二)负责学生心理排查和危机预防及干预工作; (三)负责心理健康的宣传教育和心理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四)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队伍建设; (五)讲授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选修课; (六)负责咨询中心的行政事务,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2 |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 专职辅导员岗 | 专职辅导员 | 1 | 硕士及以上 | 心理学、艺术学类,教育学类、管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
(一) 海外归国人员 (二) 2019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三) 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除外) |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肯于奉献,艰苦奋斗,为人师表;热爱辅导员工作,关心学生成长,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具有国内高水平院校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学习经历中,本科应具有良好的专业教育基础。 (四)具备一定理论水平,懂得教育规律,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美学等有关方面的知识,并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五)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及教育引导能力;有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可以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 |
(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对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领他们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班风学风建设。统筹年级学生事务,协助班主任加强班级管理,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 (三)就业、资助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就业、资助等工作,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四)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理。做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开展入学、毕业等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等,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处置上报。 |
(二)招聘对象
1.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指本年度在内地高校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2.留学归国人员。指在海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取得相应学位,且未在国内就业的归国人员。
3.其他单位调入人员。指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已在国内外就业的人员,包括博士后出站人员。
(三)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品行高尚,为人师表、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踏实勤奋,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良好的专业素养,并能较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年龄一般不超过36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背景、任职要求等其他条件。
(四)拟聘方式
拟聘人员一律实行预聘制。预聘期3年,聘期内按照所聘岗位类型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和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http://jobs.cuc.edu.cn/),按要求填写简历并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
2.资格审核。由学生工作部及人事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审核结果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系统中予以公布。
(二)初试
初试包括由用人单位组织的面试、管理能力和师德师风考查等。根据应聘岗位的不同,应聘人员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三)实习与复试
所有通过初试人员均需参加校内实习和校级专家组面试。
(四)体检及政审外调
应聘人员根据学校安排参加体检,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外调。
(五)公示、聘用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或入站手续。
三、其他说明
(一)招聘工作预计于6月上旬全部完成。
(二)学校将根据上级单位下达的落户指标,择优为本次招聘录用符合落户条件的新聘人员解决北京市户口。北京落户基本条件如下:
1.国内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且毕业生读书期间不得缴纳社会保险。
2.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国留学一年(360天)以上,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递交申请材料,且未在国内办理过就业派遣手续,并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的其他就业条件。
3.博士后须2019年出站并派遣至我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