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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新绛县委组织部关于运城市新绛县2018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时间:2018-03-28来源:未知

为切实做好全县2018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198712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19821231日以后出生以下);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录(聘)用工作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在我县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均不得报考。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和数量

本次全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县委党校2名,县委老干部局老年大学1人,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人,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室1人,县编办电子政务中心1人。具体招聘内容见《新绛县2018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下列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814—2018331日,在新绛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招聘方案,在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112——2018331

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新绛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3、报名方式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薄等无效)、毕业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注册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证件、《新绛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并逐项填写,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取得时间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应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参照2018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计划比例一般应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比例的,按规定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因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初审

依据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写),参加笔试、面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发放时间将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发放地点:新绛县委组织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考官一般为7人,由外地市抽取的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将在新绛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向社会公布。

3)资格复审: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本人档案。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在县委组织部进行,时间将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考察时间将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1)公示无异议者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享受见习期工资待遇。

2)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新绛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长:解芳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姚文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杨瑞林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赵秋顺县人社局局长

翟李狮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红辉县编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赵秋顺同志兼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地点设在县人社局。

六、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监委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公安局负责招聘期间的试题保密、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卫生、编办、财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新绛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通知和公告,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新绛县2018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新绛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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