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陕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办公室管理人员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办公室管理岗位:①协助做好科研管理、学术交流等工作;②协助做好学院行政、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③协助做好学院日常安全等工作;④协助负责学院网站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⑤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思想品质。
3.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工作投入,热爱行政管理工作。
4.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2.年龄不超过28岁(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7年5月15日,公布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7年5月15日至6月4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与本人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它体现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chem@sn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简历+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三)资格审核。化学化工学院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www.chem.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四)考核。化学化工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安排以化学化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选。化学化工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化学化工学院在网站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B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有关B类人事代理的相关政策见人事处网站《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9)81530727
电子邮箱:chem@snnu.edu.cn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致知楼1355室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化学化工学院
附件:
来源:
http://rsc.snnu.edu.cn/browse.asp?id=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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