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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7-05-12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一、单位简介

昆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20045月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目前云南省学科门类最齐全的本科院校。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学校位于四季如春、风光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昆明市。校园总占地面积2366亩,校园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备现代。

学校现有21个院(系)、55个本科专业,18个特色专科专业,覆盖了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11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18000余人。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现有在职教职工1623人,其中,专任教师1068人;博士和在读博士187人;教授及其它正高职称人员121人,其中,二级教授4人,副高424人。有省级教学团队5支,省级名师工作室8个,省级教学名师12人,以及一批国家级、省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学校紧紧围绕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和战略主题,按照超常规、跨越式、追赶型发展思路加快建设和发展,抢抓机遇,科学谋划,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质量,积极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和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建设全国同类高校领先、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而努力。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中共党员优先考虑,入职后需从事不少于4年的辅导员等学生工作。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95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52017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投递邮件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7519527

(1)网络邮件投递时间:2017519527(受理省外及地州院校毕业生材料,节假日不限);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2)现场报名时间:2017522527(受理在昆院校毕业生材料)。

上午:8:30—11:30分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昆明学院人事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学校行政办公楼318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昆明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1份(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研究生院(部)开具的毕业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学习成绩单;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2015年及2016年毕业至今未就业的,且具有毕业派遣资格的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情况及登记证;

6)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名时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请注明姓名+报考院(系)+报考专业)。

5.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1--65098057

(二)报名要求

在昆高校的应聘人员须到学校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其它报名形式无效。省外及地州院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把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及填写好的《昆明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3)打包发送至kmxy2017zp@163.com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发送邮件报名者需在领取准考证时交验以上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者现场填写信息采集表即可。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对资格审查不符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615(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查看考场;

(2)领取准考证地点:昆明学院人事处(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学校办公楼318办公室);

(3)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87165098057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单人单座闭卷方式;

2)笔试范围:本人所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

2017616(星期五)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现场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1:3比例,正常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以下能力:

1)专业能力;

2)学生工作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

4)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

4.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面试时间:2017630日(星期五)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165098057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证件不全或不符者、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达候考室。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学校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学校将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将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学校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学校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原因,未能在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前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能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原件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主管部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1-63192326

纪检监察部门:昆明学院纪委办(监察处),联系电话0871-65098052

附件

昆明学院

2017510

 

来源:

http://rsj.km.gov.cn/c/2017-05-10/17832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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