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学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品德优秀,仪表端正,口齿清晰,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应聘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证书)。本科或硕士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学历。国(境)外取得的学士学位、硕士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要求。(见招聘计划备注栏)
二、招聘计划
1、专任教师
单位 |
招聘人数 |
需求专业 |
学历要求 |
备注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会计学 |
硕士及以上 |
须具备国内外注册会计师资格 |
外国语学院 |
3 |
应用语言学、商务英语 |
硕士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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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艺术学院 |
2 |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 |
硕士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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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
2 |
体操、田径、足球 |
硕士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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