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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30名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时间:2017-11-29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乡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新乡学院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3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8671日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方向的还需出具硕士研究生成绩证明和毕业论文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电子版,并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的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同时须提交《新乡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

报考者务必于20171278:0012918:00期间,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信箱:xxxygkzp@126.com邮件主题要求以“报考专业-姓名-所学专业-中国研究生招聘网”命名。

2)报考资格审核

新乡学院将对报名申请材料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请于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邮箱,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根据学校电子邮件反馈的审查情况说明及时完善相关报名资料并再次提交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不得再提交补充材料。

提交的报名资料被审核通过后,新乡学院将以邮件方式反馈审核通过意见并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领取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3)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171214800121518:00期间到新乡学院行政楼二层会议室,现场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新乡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纸质版)一式2份,领取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新乡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通过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公告。对紧缺、急需专业或层次要求高、报名人数不足3:1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专业答辩、实际操作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新乡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所有考试人员免交考务费。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思想道德、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等,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高等教育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71216日(周六)9:0011: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新乡市大学生村干部、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总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于20171214800121518:00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方向的还需出具硕士研究生成绩证明和毕业论文。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新乡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新乡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根据专业需要分为试讲(含专业答辩)或试讲(含专业答辩)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方式进行,加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专业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采取试讲(含专业答辩)方式的,试讲(含专业答辩)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采取试讲(含专业答辩)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的,其面试成绩=试讲(含专业答辩)成绩×6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板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技能、教学效果,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等;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在人社局、新乡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实行面试加试,确定排名先后顺序;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新乡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新乡学院将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新乡学院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新乡学院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信息查询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乡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682565,来电时请说明是在中国研究生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373-36965910373-3682526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新乡学院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新乡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计划一览.xls

2.新乡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doc

来源:

http://www.haxx.lss.gov.cn/sitesources/xxsrsj/page_pc/xwzx/gsgg/article62b1400a475f4a44b06dcd8619cad1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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