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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16年度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招聘(特聘教授)

时间:2016-06-02来源:未知

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现有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个硕士一级学科、 153个硕士二级学科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群、18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学校拥有各类科研、教学平台37个,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4个(其中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6个;教育部培育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教育厅科研创新群体7个;1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 个国家级、8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创建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现竭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2016年度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

一、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及青年学者项目学科、岗位

我校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点学科招聘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人选。即:中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门史、俄语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凝聚态物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产普查与勘探、纺织工程、结构工程等。

二、申报条件

(一)特聘教授申报条件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申请人选: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1958年1月1日后出生。

2.聘期5年,聘任期内全职在校工作。

3.具备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讲座教授申报条件

1.聘期3年,聘任期内每年至少在校工作2个月以上。

2.具备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青年学者申报条件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聘期3年,聘期内全职在校工作。

三、支持条件及待遇

(一)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提供科研配套经费20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配套经费50万元,青年学者参照特聘、讲座科研配套经费标准提供经费。

(二)提供优良的科研、工作和生活条件,安排独立招收硕、博研究生和博士后人员。

(三)牵头组建创新团队。

(四)特聘教授享受每人每年50万元的奖金;讲座教授按实际在校工作时间享受每月5万元的奖金;青年学者享受教育部提供的每人每年10万元和本校提供的奖金。

(五)提供120㎡以上住房一套。

(六)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七)安排配偶工作和子女入托、入学。

四、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请登陆教育部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网址:

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未尽事宜,请与本校人事处联系。

联 系 人:王树声、廖彬

联系电话:0991-8582236

电子邮箱:zcb@xju.edu.cn

传真:0991-8582236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830046

                                                       新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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