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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15-12-18来源:未知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三)须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的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说明
本 次公开招聘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凡经各种渠道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的具有博士学位、获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认证的国外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校公开招聘,经审核并报自治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不再进行笔试、面试,将采 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聘用。
四、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的条件

序号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职称) 数量(人)
1 专业技术岗位 美术学教师 美术学 博士研究生 1
2 专业技术岗位 美学教师 美学 博士研究生 1
3 专业技术岗位 设计学教师 设计学 博士研究生 1
4 专业技术岗位 钢琴教师 音乐艺术 博士研究生 1
五、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招聘工作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广西人才网上发布公告,公布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程序等。
(二)报名方法
1.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3.应聘者需提交《广西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岗位申请表》(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及学校推荐意见(应届生提供)、职称证(有职称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近3年 来所获表彰和奖励的证书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求职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邮寄报名应聘者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 间为准(建议通过快递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邮寄报名的应聘者须在参加考核前一天的工作时间到人事处提交相关证书原件验证,否则取 消考核资格。
4.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7日—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邮编530022;
3.联系人:蒋老师。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学校人事处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应考人员须知、考核时间、地点等在我校网站首页和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考核
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公示、聘用
按照考核结果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附:广西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岗位申请表》
广西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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