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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4-06-09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为进一步充实党校教师队伍,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质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改善教师人才结构,更好地满足党校教学用人需求和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精神的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1、招聘岗位及名额: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相应专业教学岗位,其中经济学专业1名、管理学专业1名、社会学专业1名、民族理论与宗教专业1名。
2、招聘范围:2014届应届能取得和往届已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和党校教育工作;
(三)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及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各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
(五)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博士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0日后出生),硕士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30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辞退或解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已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
5.2015届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研究生;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定向招录培养、未满最低服务期或在试用期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⒈报名时间为6月10日—7月5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只允许报一个专业教学岗位,并按要求填写《包头市委党校(包头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于7月6日前送到包头市党校教务楼103、313房间或通过信函邮寄至包头市九原区兴胜经济园区包头市委党校政治处,(邮编014060,信函邮寄只接收中国邮政EMS),同时提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报名表从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下载或去包头市党校教务楼103、313房间领取。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委托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及其应用。笔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一律使用汉文答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照专业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一天将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复审提供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科研成果、2014届应届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学校证明等。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研究生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由包头市委党校学术委员会、校机关党委、纪检委、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派员参加,共同组织实施,其中非本单位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测试过程中由评委当场打分,包括总体印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理论水平、主体表述、仪表、教态等内容,并填写评价等级,由评委组汇总成绩并当场公布。
五、聘用及待遇
1、应聘人员从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2、试用的人员被聘用后,不按时报到参加试用期考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被考核为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试用期满后,被所在部门单位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电话:(0472)5227534;5227541;
联系人:于老师、李老师
党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兴胜经济开发区包头市委党校
点击下载包头市委党校教师招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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