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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公告(辅导员)

时间:2013-12-11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教育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滨江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本科生、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共10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名称
申报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是否应届
需求说明
学工部、研工部专职辅导员
1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心理学
不作要求
男性,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入职后根据工作需要进驻学生公寓
学工部、研工部专职辅导员
6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男性,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入职后根据工作需要进驻学生公寓
学工部、研工部专职辅导员
3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女性,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入职后根据工作需要进驻学生公寓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大使馆核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曾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各类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干部。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4日24:00期间,登陆我校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浙江中医药大学/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3天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即为取得应聘资格。
3.开考比例。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并告知相关人员。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面试成绩。
1.笔试。
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在2013年12月26日9:00开始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2月28日上午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可在2013年12月29日通过我校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内容: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所需的通用知识和基本写作能力。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
初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形式进行。初试后,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
复试:面试复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测应聘者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性。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网(http://www.zcm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人事处王老师:0571-86613535;
学工部蒋老师:0571-86613546。

 
浙江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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