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材料:
(1)《阳春市公开引进阳春市人民医院院长报名表》(附件1);
(2)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明等;
(3)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相关的学术成果、论文、荣誉证书等;
(5)个人自荐书(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本次资格审核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三)实绩评估。由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实绩评估小组,以百分制综合评定应聘人员实绩情况,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等)、实绩表现(论文著作、课题成果、荣誉称号等)和履行职责情况(日常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等)。
(四)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根据应聘者的个人述职、回答评委提问等,对应聘者的现场表现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实绩评估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引进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联合引进单位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实施。考察对象属于在编人员的还须在收到考察通知后1周内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阳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依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5.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
递补人选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相关待遇
(一)引进人员为在编人员的,可使用阳春市人民医院事业编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引进人员为非在编人员的直接实行聘任制,首届任期第一年为试用期。引进人员待遇按国家、广东省、阳江市和阳春市有关政策及聘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构成,税前约60万元/年。
(二)引进人员如符合阳江市、阳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经认定后,可按照阳江市、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已领取该待遇的不再重复发放)。
(三)配偶落户、子女入学等待遇按阳春市高层次人才待遇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实施。
(二)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方案所涉时间点均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本方案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挂网之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
(五)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引进的,取消其资格,并不得在阳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七、公告解释权
本方案由中共阳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阳春市卫生健康局、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中共阳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阳春市卫生健康局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angchun.gov.cn/zxzx/gsgg/content/post_828121.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