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和《玉溪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实施意见》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红塔区医疗业务和学科建设实际需要,现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事业编制内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
2.具有报考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和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书、证明。
3.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为人正直诚信,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它条件 |
执业医师执业 范围 |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总院(玉溪市第三医人民医院) |
内分泌科 |
1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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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取得学位证;3.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或急救中心从事招聘岗位所限定的执业范围工作满三年; 4.2016年至今毕业的须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2022年规培合格证明)。 |
内分泌、重症医学、急诊医学、内科 |
风湿免疫 |
1 |
临床医学 |
风湿免疫、肾内、重症医学、急诊医学、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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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外科 |
1 |
临床医学 |
普外、外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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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总院(玉溪市第三医人民医院)代中医院培养 |
超声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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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内科 |
1 |
临床医学 |
内科及相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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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医共体春和分院(春和卫生院) |
内科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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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2016年至今毕业的须取得助理或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2022年规培合格证明)。 |
内科、全科 |
红塔区医共体李棋分院(李棋卫生院) |
中医 |
1 |
中医学 |
中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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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医共体凤凰分院(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超声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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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医共体小石桥分院(小石桥卫生院) |
口腔医学 |
1 |
口腔医学 |
口腔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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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疾病控制 |
1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公共卫生 |
红塔区妇幼保健院 |
儿科医师 |
1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取得学位证;3.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或急救中心从事招聘岗位所限定的执业范围工作满三年; 4.2016年至今毕业的须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2022年规培合格证明)。 |
儿科 |
临床医师 |
1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取得学位证; |
|
注: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通告发布之日为准。
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获奖材料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明,报考红塔区妇幼保健院儿科医师岗位和红塔区医疗共同体总院岗位还需提供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承诺>(见附件3))。报名时查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资格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红塔区医共体:13529771717(赖老师),13529768076(李老师),18908779068(郑老师),18724862030(邱老师)
红塔区妇幼保健院:13887739042(韩老师)
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988483272(蒋老师)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察或聘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报考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考察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877-2026654(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77-2022798(区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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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