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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关于2017年引进8名优秀教科研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7-08-16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教科研队伍建设,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决定面向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科研机构引进优秀教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科研机构在编在岗教师或教研员、科研员;

3.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4.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823日以后出生),并具备高级教师资格,且聘任在高级教师岗位;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823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一级教师资格,且聘任在一级教师岗位;

5.应聘教研员岗位的,需提供获得地市级(起点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省教育厅、省级教研机构授予的教学能手、省级优质课一等奖证书;应聘科研员岗位的,需提供获得地市级(起点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省级教研、科研机构授予的业务荣誉称号证书;

6.需征得有用人权限主管部门和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考选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名。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教科研人员8人。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7年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引进优秀教科研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7823日—826(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教研院第二会议室(市中区永庆街3号,乘101;104;18;3;43;k50;k51;k59路到人民商场站下车,西行约200米左转过路口至永庆街,南行约200米路西)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前登录市教育局网站或市教研院网站,下载《2017年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引进优秀教科研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

报名审查材料:

1.《报名表》(由本人手写,字迹工整)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本人本科学历毕业证)

5.教师资格证书;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7.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证明模板另附)

8.相应获奖荣誉证书;

9.其他报名应具备的材料。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由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复印件留存备查。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专人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及时说明理由。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市教育局、市教研院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等相关信息。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从综合分析、专业素质、教()研能力、语言表达等方面考察所应聘岗位应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照引进计划数量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在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内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排序;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因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造成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计划。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市教研院网站公布。

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教研院组织进行,严格落实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市教育局同意外,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名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名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考察侧重于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应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在市教育局、市教研院网站对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研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受聘人员相应工作岗位,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和聘用单位实际,确定受聘人员聘任岗位等级。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合格后,报市教育局同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递补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市教研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上述原则办理相关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凯

咨询电话:0531-86126121

监督电话:市教育局人事处电话0531-66608051

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电话0531-66608040

八、其他

1.相关通知、公告均在市教育局、市教研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2.本次引进教科研人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相关复习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17年引进优秀教科研人员岗位汇总表

2.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17年引进优秀教科研人员报名表

3.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引进优秀教科研人员报考证明

济南市教育局

2017814

来源:

http://www.jnedu.gov.cn/art/2017/8/14/art_31401_805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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