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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国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招聘公告

时间:2013-11-14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佛山中国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佛山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属的经营服务类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1、项目管理岗1名。负责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的项目管理,以及项目团队、平台、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2、工程管理岗位1名。负责办公场地、产业园区的建设、物业管理及招商管理等工作。
3、后勤管理岗位1名。负责行政后勤事务、商务接待和车辆管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项目管理岗(代码0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化学工艺、生物化工或应用化学专业;获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专业技术资格证为准);具有较强英语笔译及口语能力;年龄30周岁或以下(截止至报名时间),具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2、工程管理岗(代码02),大专学历及以上,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市场营销或经济贸易类专业;年龄45周岁或以下(截止至报名时间);具有5年以上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施工经验,能熟练使用各种建筑制图软件及Office办公软件;持有B证级别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有熟练的驾驶技术。
3、后勤管理岗(代码03),大专学历及以上,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或法律事务类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时间);具有5年以上行政后勤管理、商务接待、车队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能组织大型活动和会议,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决策能力;持有B证级别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有客车驾驶经验。
备注:以上岗位涉及跨区往返工作,工作经验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证明。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7日-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中国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楼南海科学馆D座三楼,联系电话:0757-81019072,联系人:郑小姐。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驾驶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照2张。如非本人现场报名,需提供应聘者、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于2013年11月29日-1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试题统一由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命制。此次招聘,无论报名人数多少,笔试都将照常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6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参加考核的人员为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选。考核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考核的人选(入选者必须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合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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