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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脆性材料加工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时间:2013-04-02来源:未知

因工作需要,我校脆性材料加工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拟公开招聘实验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及要求
岗位
需求人数
工作地点
学历要求
所需专业
其它要求
实验员
1
厦门
硕士
机械类及测试类
有精密设备操作、维护工作经验者优先
注:应聘者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
二、应聘办法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指应届毕业生)、本硕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congweiqing@hqu.edu.cn)、邮寄或现场报名(福建厦门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机电信息大楼B230室,肖威威,邮编:361021)。应聘者报名后请电话联系0592-6162359,确认材料是否完备,以免影响报名。
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选后,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通知考试。经考核、公示、体检,报学校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将暂时空缺。
三、报名时间
发布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
四、相关待遇
我校对上述新进人员按项目制聘用,月工资标准4300元,同时为受聘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和基本社会保险。具体按照《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B岗)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系2013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不全者不予聘用。
3.身体、心理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身体健康检查参照福建省高校教师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92-6162359
中心网址:http://bmm.hqu.edu.cn/
 
华侨大学人事处
华侨大学脆性材料加工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chinayanjiusheng@126.com,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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